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挖掘并强化培育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各类先进典型,着力在广大青年中营造“树典型、学典型、成典型”的浓厚氛围,以榜样力量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现结合实际,开展青年典型培育——“金苗护航计划”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性摸排、精准化培育、立体化宣传,挖掘并培育一批事迹突出、感染力强的青年典型,构建“学院精准挖掘、校院联合培育”联动机制,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青年榜样矩阵,激励广大青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二、培育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重点关注以下群体:
1.自立自强群体:残疾、孤儿、贫困(山区、边区、灾区)学生;
2.奋斗奉献群体:三下乡支教团队成员、入伍(戍边)学子、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等奉献事迹突出者;
3.创新创业群体:具有杰出创业经历或突出创新成果的学生;
4.特色成长群体:其他具有鲜明个人事迹的学生。
三、培育方式
1.基层推荐。各学院(部)对上述符合要求的学生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有培育价值的关键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培育对象(不限名额);
2.学校审核。校团委根据学院(部)推荐情况组织相关力量予以评审,综合研判培育潜力,确定重点培育对象;
3.联合培育。校团委将联合学院(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将重点培育对象纳入“金苗护航计划”青年典型成长库予以联合培育。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摸排。先进青年典型是学校开展青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青年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潜力青年的摸排工作,确保摸排全面、精准、到位。
2.深入挖掘,精心凝练。各学院(部)要注重挖掘平时积极参加活动、活跃于学生群体中的青年典型外,亦要关心关注在学生工作中活跃度不高、但具有可树性的青年典型,精心凝练典型青年身上的“小故事、大情怀”,避免材料空泛化和同质化。
3.持续培育,精细护航。青年典型培育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应当尊重青年成长规律,各学院(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青年典型培育对象信息台账,明确培育目标,制定培育举措,整合相关政策及资源,针对性支持培育对象发展。
请各学院(部)于6月18日前完成潜力青年典型的摸排工作,填写《青年典型培育——“金苗护航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及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并将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学院(部)名称+x年x月金苗护航计划培育材料”。后期校团委将根据实际需要,收集培育对象的更新材料。
联系人:陈文思 李庆昉
联系电话:027-88660389
邮箱:wusttw02@126.com
附件:1.青年典型培育——“金苗护航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2.人事迹材料(模板)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