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下载中心 >> 规章制度 >> 正文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信息交流制度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园和谐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民主的校园,可以为学校教学、科研及校园文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其意见、建议等信息为构建和谐民主的校园有着重要意义。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宗旨,学校决定建立多层次学生与学校的信息沟通机制,体现学生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爱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信息交流工作的程序

按照“了解收集、调查分析、沟通交流、总结反馈”等四个步骤进行。

1.了解收集。由各学院学生会通过意见箱、邮箱、网络平台提交等方式收集年级、学生个体等多层次的有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信息报校学生会。其中,信息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2.调查分析。校学生会学生干部根据学习、生活、工作及学校建设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整理归类和调查研究。

3.沟通交流。校学生会将调查分析的信息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提出拟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随后组织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学生信息交流座谈会并给予学生提案最终答复或解决。

4.总结反馈。根据信息交流的结果对信息提交者及广大学生进行反馈。校学生会对所有信息进行整理归纳总结。

办理结果应在答复件的右上角分四类标明:(1)已经解决的标“A”;

(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3)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标“C”;(4)留作参考的标“D”。

二、学生信息交流工作职责

1.校领导。校领导为学生信息交流工作的牵头者,负责每月召集一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生信息交流座谈会并协调相关工作。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提交信息中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就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具体合理的答复。

3.校学生会。校学生会为学生信息交流工作学生方面的主要组织者。负责学生信息收集、调查分析、沟通提交、反馈、总结的有关具体工作;校学生会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每月将学院学生会提交的信息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一次。

4.学院学生会。作为基层学生组织,利用自身优势,负责学生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各学院学生会每月将学生信息向校学生会集中提交一次。

三、信息的收集方式

1.由各学院负责在学生住宿地点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学生反映的信息,并进行核实后提交校学生会。学生反映的信息应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信息交流提案表》,表格可在校学生会网站下载。

2.校级、院级学生会成立学生信息交流工作小组,由主要学生干部担任组长,各班级设信息员一名,专门负责学生信息的收集,班级信息员将收集结果上报到学院学生会学生信息交流工作小组,学院学生会学生信息交流工作小组对信息进行整理、调查后上交至校学生会学生信息交流工作小组。

四、学生信息交流座谈会

学生信息交流座谈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邀请学生代表参加,校学生会在座谈会前提交学生反映的信息。会后由校学生会整理答复结果,做好反馈工作。未尽事宜,另作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