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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拔学校共青团工作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1:46 发布者:团委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1名优秀学生担任共青团工作助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上要坚强、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严实、品德要高尚,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入选3+1+2计划,本学年等同于硕士二年级研究生。

    (三)在校、院学生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任职期间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黄家湖校区履行岗位职责,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三、选拨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读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成绩单(审核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同报校团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2:00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后续考察环节的申请人名单。

    (三)面试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团结协作能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四)讨论决定。根据面试结果,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报校团委书记班子审批后,确定岗位人选。

    四、其他事宜

    (一)共青团工作助理实行任期制,任职时间1年,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二)共青团工作助理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任职期间不脱离原本职学习,由派出单位、校团委共同管理。

    联系人:李宇奇、周习海

    邮 箱:948162608@qq.com

    电 话:027-88660389,13476827281

    附 件:共青团工作助理报名登记表

    校团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