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培养锻炼优秀学生骨干,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任校团委副书记(兼职)2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诚信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奋发有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身心健康,能适应共青团工作需要。
(二)任职资格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已被免试推荐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生或2018、2019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学校或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干部。
4.被免试推荐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后出生);2018级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2019级硕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毕业时不超过30周岁。
二、选拨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成绩单(审核盖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同报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结合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综合表现,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选拔,并将资料报送校团委。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8日(周一)10:00。
2.资格审查。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3.初试。依据通过资格审查者人数确定初试形式,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4.面试。通过初试者参加面试。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
5.组织考察。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考察,建议人选报学校党委。
6.学校党委审批。
三、其他事宜
1.校团委副书记(兼职)实行任期制,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校团委副书记(兼职)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日常办公地点为青山校区(1人)、黄家湖校区(1人)。
3.校团委副书记(兼职)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任职期间仍按学生身份管理,学校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媛媛 周习海 电话:027-68893201 13476827281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