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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为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特此开展2020年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对象

    武汉科技大学全体团员

    二、 工作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

    3、将支部评议结果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三、 工作标准

    (一) 评议等级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二) 评议标准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撤销团内职务、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撤销团内职务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四、 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结合基层团组织实际,团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工作指导, 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

    2、各学院需在12月15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上交至各学院团委留档保存。各学院团委需在12月20日之前将附件3电子档报送校团委。电子档请发送到校团委邮箱wusttw02@126.com

    联系人:周习海  谭武全  徐慕洁

    联系电话:027-68893201

    电子邮箱:wusttw02@126.com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二○年十三十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doc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测评表.doc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