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武科大党〔2018〕36号)(以下简称《“推优”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组织以此为指导开展“推优”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0日前,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3月12日,各学院团委审核、公示并上报学院“推优”名单;
第三阶段:3月13日至3月15日,校团委审核并公布“推优”名单。
二、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推优”
1.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具体要求如下:
(1)团支书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确定“推优”候选人;
(2)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并提前3日报学院团委批准。无特殊原因,团支部不得提前或推后召开“推优”大会;
(3)“推优”大会须严格按照“推优”大会流程举行,选举产生“推优”对象,并作好“推优”会议记录(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推优”会议记录》(样版))。
2.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优”表》,正反面打印),并送交学院团委。具体要求如下:
(1)《“推优”表》纸质版由团支部向学院团委申领,由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共同填写完成;
(2)团支书本人的《“推优”表》由辅导员或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鉴定”;
(3)班主任填写“班主任意见”;
(4)于3月11日17:00前送交至学院团委。
(二)第二阶段:学院团委审核
1.学院团委对《“推优”表》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团委要认真核对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学习成绩等内容的填写,审核“推优”对象是否符合《“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
2.学院团委填写《“推优”表》中“院团委意见”,并填写、上交《武汉科技大学“推优”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优”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由学院填写《“推优”表》中“院团委意见”;
(2)制作《“推优”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院+‘推优’汇总表”;
(3)3月12日12:00前,各学院团委将《“推优”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及《“推优”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三)第三阶段:校团委审核及公示
1.校团委审核
3月13日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上报《“推优”汇总表》,未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反馈各学院团委。
2.校团委公示“推优”名单
3月13日-3月15日校团委在先锋在线网公示“推优”对象名单。
3.校团委公布“推优”名单
3月16日校团委在先锋在线网公布“推优”对象名单。
三、补充说明
1.请学院团委自行组织团支书学习《“推优”办法》,并可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流程的实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通知及相关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团委网站下载,未尽事宜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和解释。
联系人:吕权 程孟
电话:027-68893202 18572767950
邮箱:wusttw01@126.com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推优”会议记录》(样板).doc
附件2: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pdf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推优”汇总表》.xls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