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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武科大党〔201836号)(以下简称《推优办法》)要求,现将本学期推优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组织以此为指导开展推优工作。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10日前,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第二阶段:311日至312日,各学院团委审核、公示并上报学院推优名单;

    第三阶段:313日至315日,校团委审核并公布推优名单。

     

    二、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推优”

     

    1.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具体要求如下:

    1)团支书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确定推优候选人;

    2)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并提前3日报学院团委批准。无特殊原因,团支部不得提前或推后召开推优大会;

    3推优大会须严格按照推优大会流程举行,选举产生推优对象,并作好推优会议记录(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推优会议记录》(样版))。

    2.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优表》,正反面打印),并送交学院团委。具体要求如下:

    1)《推优表》纸质版由团支部向学院团委申领,由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共同填写完成;

    2)团支书本人的《推优表》由辅导员或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鉴定

    3)班主任填写班主任意见

    4)于3111700前送交至学院团委。

     

    (二)第二阶段:学院团委审核

     

    1.学院团委对《推优表》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团委要认真核对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学习成绩等内容的填写,审核“推优”对象是否符合《“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

    2.学院团委填写《推优表》中院团委意见,并填写、上交《武汉科技大学推优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优汇总表》)。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由学院填写《推优表》中院团委意见

    2)制作《推优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院+‘推优汇总表

    33121200前,各学院团委将《推优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及《推优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三)第三阶段:校团委审核及公示

     

    1.校团委审核

    313日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上报《推优汇总表》,未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名单反馈各学院团委。

    2.校团委公示推优名单

    313-315日校团委在先锋在线网公示推优对象名单。

    3.校团委公布推优名单

    316日校团委在先锋在线网公布推优对象名单。

     

    三、补充说明

     

    1.请学院团委自行组织团支书学习《推优办法》,并可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流程的实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通知及相关附件表格请登录校团委网站下载,未尽事宜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和解释。

     

    联系人:吕权  程孟

    电话:027-68893202  18572767950

    邮箱:wusttw01@126.com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31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推优”会议记录》(样板).doc

    附件2: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pdf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推优”汇总表》.xls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