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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学院:普法课堂知识多 不可“勇为”要“智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韩延通)“要‘勇为’,但更要‘智为’。”7月11日,我院“化雨春风,筑梦前行”暑期社会实践团在大王中学七年级教室开展了“法律之光”主题课堂。

    通过日常交往,实践团成员刘思祥发现学生们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对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校园霸凌”方面,学生们了解甚少,也不知该如何正确面对“校园霸凌”。因此,实践团成员刘思祥开展了以“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普法课堂。

    刘思祥首先给出了几个案例,让学生该发表自己的处理办法,对于遭受霸凌该怎么办,刘宇鹏小朋友的回答是“找到对方的弱点进行反击。”刘思祥表示暴力解决只会将矛盾激化,而达不到解决问题的效果,借此机会,他从对外求助,提升自我两个方面向学生们介绍了四种面对霸凌的解决办法。

    “此次普法教育让我可以坦然面对‘校园霸凌’,不因为他人的恶语相向而大打出手,我学会了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从而健康快乐地完成学业。”七年级学生李莎莎说道。

    刘思祥还准备了课后习题给学生讨论回答,经过普法课程的学习,刘宇鹏的回答发生了转变:“我觉得应该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要‘勇为’,但更要‘智为’。”

    “此次针对‘校园霸凌’的普法课堂效果显著,学生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懂得了该如何保护自己,后续我们还会开展与他们相关的各项法律的普及课堂。”2021级辅导员林军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