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相关工作意见。
总体上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意见明确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显然未成年参与网络直播打赏不仅仅有平台诱导的原因,还有青少年对世界认知还不够全面,面对诱惑缺乏自制力等来自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平台通过设立打赏门槛,拦下青少年的打赏的同时也要规范直播内容,加强直播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青年的健康的价值观。父母与学校也不能缺位,应该主动“出击”,去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帮助未成年人对打赏行为形成清晰正确的认识,监护人还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同时也要求相关平台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开展督促检查。平台会对意见有所抗拒属于正常现象,但对于拒绝整改,对意见所提出的要求偷三减四,阻碍建设更加规范健康的网络环境的平台及企业,相关单位也应依法惩处,并予以公示。
网络直播作为新业态应获得支持,但对于其中的乱象,我们也应积极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象,帮助其健康发展。(调研部谢守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