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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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大学积极开展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理工大学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开展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使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及能力在实践锻炼中得以全面提升。 推进机制建设。一是规范培训考核机制。重点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实践锻炼,每年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从事1年以上实践能力培训;重点考核工科、经管类教师在合作企业、人才培养基地、校外科研机构的实践情况;充分保证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及费用开支。近五年来,以“学校发展与青年责任”为主题,对450余名新引进青年教师开展“责任担当”专题培训。二是完善协同推进机制。根据合作企业的具体需求制定青年教师服务企业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到企业和科研院所挂职,到合作企业的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创新基地或到与学校产学研合作企事业单位顶岗。积极协助上级部门选派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挂职锻炼工作,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近五年来,先后选派84人次以博士服务团、科技副市长等到省内外挂职。 加大行业合作。一是依托行业搭建平台。学校先后在建材、交通、汽车等三大行业的重点企业建立“社会实践基地”35个,与三大行业200余家大型骨干企业分别组建行业董事会。学校与上汽通用五菱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后12人;与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共建博士后产业基地,取得3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和2项国家发明专利,年创汇1800多万美元。二是发挥优势服务社会。学校连续选派十届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技副职,为当地争取科技立项80多项,项目资金1800多万元;招商引资项目100多个,合同资金140多亿元。选派165名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湖北省组织实施的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服务地方经济,并名列“湖北省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第1名。 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实施目标引导。每年选派100名青年教师开展实践锻炼,将他们的实践能力提升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考核体系,将完成情况与二级单位年终分配和领导班子奖励挂钩,优先推荐并聘任具有实践经历的教师申报副高级岗位,并对届满任职、职称评聘、生活困难等问题优先考虑。青年教师在服务企业期间形成的科技成果,可按一定比例享受成果转让、销售等形成的收入。二是加强正面激励。学校在官网主页开辟专栏,大力宣传社会实践优秀青年教师的先进典型,两年来深入一线报道青年教师典型13个。学校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近130名青年教师先后在赴企业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近1400余名青年教师先后参与各类服务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