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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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林业大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东北林业大学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五到位”、“五度”,取得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到位,普法工作有力度。学校把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校长助理任专职法律顾问,为普法提供指导,为依法治校提供服务。学校每一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计划,都在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工作要点。

    条件保障到位,普法工作有广度。学校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出发点,为各单位普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为实现依法治校,学校先后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东北林业大学发展战略规划》、《东北林业大学学科与队伍建设规划》、《东北林业大学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开展学习到位,普法工作有高度。学校坚持“三个结合”,即集中辅导与宣讲团宣讲相结合,远程学习与书本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每一学年,学校都安排全校规模的专题辅导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师团成员和我校的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丰富的网络学习资源,建立领导干部网络学习平台,拓展学习空间。每年组织大学生普法小分队,参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舆论宣传到位,普法工作有深度。学校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台等载体,组织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校报常年开辟“法制之窗”专栏,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前的热点法律知识及黑龙江省地方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进行连载,使师生员工在读报的过程中,自觉接受了法律知识的学习。

    开展活动到位,普法工作有热度。为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当中,常年坚持,已经形成品牌活动,保持了一贯的热度。每年举办一届法律文化艺术节,普及法律常识,丰富师生文化生活。连续举办了33届“爱鸟周”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紧紧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禁毒日”、“12•5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和纪念日的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