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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直属大专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团中央《学校共青团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4年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团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学校共青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在全省大专院校建立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机制。

一、指导思想

遵循学校战线共青团工作规律和教育规律,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团员的主体作用,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教育规律,及时了解和掌握青年学生的思想动态,着力增强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着力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不断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建立三级调研机制。以省学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为三级调研体系,在省学联内设机构中单设调研部,在校、院(系)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依托秘书处、宣传部等部门建立调研中心,或新设调研部,专门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各级团委要明确一名老师指导本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2.建立动态报送机制。形成院(系)级上报、校级汇总、团委审核的工作模式。校级汇总阶段,调研中心或调研部需结合调研背景和实际情况,对调研成果进行分类,并依据重要程度给予评级或排序,最终形成校级《调研工作简报》,按照两周一次的“定期报送”方式或特殊情况下的“随机报送”方式,经校团委指导老师审核后,报省学联秘书处。涉密信息的报送和管理要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3.建立调研成果形成与反馈机制。调研选题及方案设计既可以由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统一制定,也可以由校、院(系)两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调研方法包括问卷、访谈、网络或手机短信调查、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省级、校级应根据调研结果每两周形成一期《调研信息简报》或根据临时性、专题性调研任务情况形成《调研信息专报》,每年度或季度就某个专题形成调研报告。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具有共性的问题,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及时向各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反馈,重大问题将进行专题会商并明确督办程序。

4.建立信息员工作机制。各级要建立信息员队伍,负责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省级信息员队伍由各校级调研机构负责人和特邀信息员组成。各级要明确信息员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员培训。

5.建立考核表彰机制。各高校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省学联、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将调研工作纳入评优评先体系,并设立 “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调研报告”等专项奖励。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充分认识调研工作对团学工作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各级团委要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选派一名主要学生干部负责调研信息工作,并及时向省学联秘书处报备(见附件)。

2.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围绕新时期学校战线共青团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调研工作,加强对各级调研机构成员的培训,精心设计、撰写《调研信息简报》、《调研信息专报》和专题调研报告。

3.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各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迅速建立调研机构,尽快完善调研方案,制定详细的时间推进表,明确负责人,认真完成调研任务,及时报送或反馈调研信息。

联 系 人:孔 姝 周若鹏

联系电话:027-87233566 87235731

电子邮箱:sxldtdy@163.com

附件: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