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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使本部门的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各办公室负责人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

二、公文处理流程

(一) 来文的处理流程。上级机关及校内外其他单位转来的公文应先交由专人负责登记备案,根据具体事宜转交相关主管领导。各办公室要在公文登记册上做好记录,包括接收日期、内容摘要、接收人等,并转交主办人,需要回复的公文,将处理结果与公文原件一起交办公室登记后转出。

(二) 报文的处理流程。各办公室承办的需上报校领导或发往外单位的公文,先由主管书记签批,登记后交专人负责,个人不得自行上报公文到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收到各办公室上报公文后登记,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学校办公室。

三、公文承办时限

上级机关及校内外其他单位转来的一般性公文,主办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较复杂的公文,一般应在一周内结项,未按期处理完的公文要向报文单位做出说明。对逾期未处理完的公文,办公室应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加以催办。主办人在公文处理完毕后在登记册上注明处理结果。

四、公文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公文处理过程中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重大问题须经主管书记或副书记批示。

(二) 各办公室在公文处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相关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报主管副书记或书记裁定。

(三) 公文传递过程中严格履行签收手续。

(四) 签发公文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五) 公文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归档,归档范围内的公文要定期移交档案部门。

五、附 则

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公文处理,依情节轻重,由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移交学校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