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发挥模范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并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科技大学注册志愿者、以及校内各级志愿者组织。
第二条 评选内容
一、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授予对青年志愿者行动有重要贡献的青年志愿者组织。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授予工作业绩突出、影响力强的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三、杰出青年志愿者。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对以上所有获奖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 评选时间
依据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此一年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于每年年底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荣誉称号,原则上评选表彰活动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前后进行。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评选条件:
(1)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总队)的号召,指导本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负责地配合服务总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2)支持本学院青年志愿工作,积极为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行动提供各种物质和政策上的支持,为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做过贡献巨大的准备工作等;
(3)凡为学校大型活动、重要工作或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出性服务,成绩显著,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组织,也可参加评选;
(4)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评选条件:
(1)参评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具有正式的团队名称,规范的组织机构,部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
(2)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该院总人数的30%,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每人每年平均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3)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响应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总队)的号召,积极配合总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态度端正、认真;
(4)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且能够长期坚持,开展活动的质量好、数量多;有高档次的活动,能够形成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特色,树立志愿者服务品牌;活动资料齐全,活动宣传到位;
(5)重视理论知识学习,经常组织志愿者学习理论知识,青年志愿者的理论水平较高;
(6)建立有长期固定的共青文明岗,数量不少于该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且相关活动资料齐全;
(7)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为武汉科技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对志愿服务活动饱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比较丰富;
(4)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60小时;
(5)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优秀成绩;
(6)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较高威信;
(7)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四、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为武汉科技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很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3)对志愿服务活动饱有热情,对志愿者组织有深刻理解,且理论知识丰富;
(4)积极主动地倡导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义务奉献的精神,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参加志愿者服务不少于100小时;
(5)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6)弘扬雷锋精神,积极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志愿者工作中有很高威信;
(7)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第五条 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每年评选工作依照此制度执行,若有特殊情况,由校团委及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决定;
(三)所有成员均享有监督权。
第六条 评选程序
武汉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产生获奖单位和个人。具体评选程序为:
一、校团委根据一年来各志愿者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配各个奖项的参评推荐名额;
二、校内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严格依据分配的名额数量,做好本组织参评志愿者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初评、排序及推荐工作:
(1)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奖由各组织自行申请,并准备申报材料;
(2)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由各志愿者组织自行申报,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含申报书、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宣传材料、活动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3)优秀和杰出青年志愿者个人填写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候选对象事迹材料,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组织团委出具参评意见并加盖公章,杰出青年志愿者从已经确定的优秀青年者中产生;
三、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集体和个人。
四、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会同校团委指导老师,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者;
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产生的获奖集体和个人的事迹介绍,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评选结果,作好记录。
第七条 证书发放
奖章、证书由武汉科技大学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统一制作。获奖者名单应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备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解释权归武汉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