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定期清查学生会办公室物品及其他所属物品,对所有物品登记并列出清单备案。
2.及时整理物品,做到物品归位。定期检查耗损情况,作好记录。
3.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办公用品采购,作好账目记录。
4.学生会物品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借出时间与归还时间方可借出。逾期不还者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档案管理制度
1.对学生会办公室所有书籍资料登记造册,分类存放。
2.及时整理学生会所有文件,并归类存档,制作查询目录。
3.完成学生会所有成员简明档案的制作与存档。
4.每学期末完成年终总结与学生会成员终测的归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所有财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各部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须于活动开展前向办公室提交书面预算,由办公室会同主席团审核后方能拨发或在活动后予以报销。
3.活动中须详细记录各项开支,并于活动结束后向办公室报账。
4.学生会各项开支票据由办公室统一报帐,所有票据须为正规有效发票。
5.办公室须详细记录开支情况,并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开财务帐目,接受监督。
二、学生会例会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二晚6:30,由主席团主持,分配和布置工作,总结前两周工作。
(二)学生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中对会议内容要作记录。
(三)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依据学生会有关条例给予处置。
(四) 学生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达成共识的,要坚定不移地实行,不能统一的,由主席团商议决定。
(五)每次例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存档。
三、学生会文件发放制度
1.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草拟,经主席团讨论商定后下发;
2.文件格式:标题一律用标准宋体字(小三号,2倍行距),内容用仿宋体字(小四号,1.5倍行距);
3.文件由办公室专职人员收发;
4.文件收发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文件送达指定单位;
5.严禁非文件收发人员收发文件,严禁文件收发人员私自发文;
6.文件必须盖章,否则无效。
四、学生会对外交流制度
1.学生会与社会各界及各高校的交流工作应以“增进高校学生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加大学生会自我民主建设的力度,互相合作,共同协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2.在与外界人士的交流过程中,要热情、大方、有礼,注意树立和体现武汉科技大学大学学生会“和谐、诚信、民主、创新”的形象与作风。
3.由学生会办公室按时制定相关的外交文件与材料,如:外界单位庆典的贺信、节日的信函等。
4.外界索要相关活动的贺信时,办公室必须及时回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请示。
5.建立学生会信箱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收取信件,并于例会时递交相关部门。
6.重大节日或庆典,须向相关单位寄发相应信函
7.如有突发件,应根据具体情况落实解决。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1.学生会成员按值班表安排值班,值班时间分五个时间段:8点~10点、10点~12点、12点~13点、14点~16点、16点~18点、18点~20点半。
2.值班同学要准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值班的须提前自行调整,并告知办公室。否则按学生会奖惩条例处理。
3.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对当日工作做好相应记载。
4.值班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内良好的学习及工作气氛。
5.值班同学不得随便动用办公室电话,处理学生会公事的除外。
6.值班同学离开前要保证物归原位,室内整洁,关好电源。
7.值班完毕后要及时归还办公室钥匙,不得拖延。
六、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会财务报账制度
1.学生会各部任何收支款项必须由办公室记录核实。
2.各部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3.各项开支须列出预算报给办公室,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4.各部的活动支出款项必须切实结合预算,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5.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单位、品名,注明单价、数量及日期,并在背面注明用途,以备复核。
6.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注明经手人,经分管副主席签字,并由主席审核确认后方可由办公室报销。
7.各部门应厉行节约,超过预算金额的发票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详细注明原因)。
8.各部到办公室领取款项时必须由收款人签收备查。
9.办公室对学生会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详细记录,进行监督,并及时完成会计报表。
10.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七、学生会工作制度
为保证学生会工作能切实有效地开展,使工作运行机制更系统化、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学生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开展,重大事情由学生会集体决定。
2.学生会工作采取层层负责制,即各部门对主管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
3.各部在开展活动之前必须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经主席团审议后才能开展。
4.学生会工作直接受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学生会工作,在比较大型的活动上由学生会主席团统一布署,并上报团委。
5.每次例会由主席团主持,例会上由主席团征求各部意见后作出本周工作安排,办公室作好记录。
6.各部每次活动之后,部长要及时作好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备案。
7.各干部在工作时,必须作到挂牌上岗,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工作时要尽职尽责,不得经任何借口逃避。
8.干部奖惩以《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为依据并与《值班制度》、《例会制度》相挂钩。
八、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细则
(一)归档:
1.当有管理员在场时,直接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2.管理员不在时,由值班人员代为存放在“待放处”,并在值班纪录备份栏中详细填写时间、份数、经手人、档案来源等,以备专人整理归档;
3.管理员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管理纪录;
(二)调档:
1.未经主席团或者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借口私调档案;
2.调档时,必须持有主席团或者办公室主任的证明;
3.调档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做详细记录,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档人员姓名及调档原因和时间;
(三)其他:
1.档案一旦遗失,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补档;
2.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翻看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核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