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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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信息交流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督促各工作小组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校学生会特制定此工作条例。

1.在收集学生问题时,不能弄虚作假,以偏概全,要真实反应同学们所关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2.对待工作态度要认真,将资料按要求编辑汇总;

3.整理和保护好资料,避免造成原始信息错误或遗漏;

4.上交资料要及时,不能拖延工作时间,以免影响整个工作制度的正常进行;

5.同学对其所在学院的工作有意见,院学生会要及时有效地向相关领导反映并协助解决;

6.学院解决院级问题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校学生会;

7.对收集学生意见不能有抵触心理,配合校学生会的工作;

8.及时将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到提议人,以免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

学生信息交流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规范的工作,它是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学生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扣处一定年终考核分数等处罚,对表现优秀的学院将予以一定的奖励。